遴選方式
營隊學員遴選:學生自行報名,40 位學生可參與營隊活動。
獲選的學生,若因故不能參與營隊活動,不得退費或轉讓。
資格:活動報名期間,符合教育部採認辦法規定之國內高等中學教育學生學籍之學生。
報名文件:填妥之申請表(基本資料、參加動機、過去特殊表現)、現階段(學期)成績單。
評分人員:遴選委員審查參與資格,評定各項分數,選出可參與營隊活動之學生。
遴選標準:錄取 40 名學生參與營隊活動。
申請表:50%。
成績單:30%。
報名先後順序:20%。按照報名時間排序,第 1 位評分為 100,第 2 位為 99,依此類推,第 40 位為 61。第 21 位與其後報名者,皆為 60。
營隊學員遴選:學生自行報名,40 位學生可參與營隊活動。
獲選的學生,若因故不能參與營隊活動,不得退費或轉讓。
資格:活動報名期間,符合教育部採認辦法規定之國內高等中學教育學生學籍之學生。
報名文件:填妥之申請表(基本資料、參加動機、過去特殊表現)、現階段(學期)成績單。
評分人員:遴選委員審查參與資格,評定各項分數,選出可參與營隊活動之學生。
遴選標準:錄取 40 名學生參與營隊活動。
申請表:50%。
成績單:30%。
報名先後順序:20%。按照報名時間排序,第 1 位評分為 100,第 2 位為 99,依此類推,第 40 位為 61。第 21 位與其後報名者,皆為 60。